close
"福"真正的涵義不是祈求或索取,而是奉獻,常想著自己的利益,想著跟神索取保佑,卻沒有對他人或社會愛心對待奉獻,捫心自問,神會幫要我們嗎? 神會按我們的意思辦嗎?
"福"不是我們能夠求的,賜福是神的權利,多做有益他人和社會的事,"福"自然就臨下來。「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。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地加給你們,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,能多行各樣善事。」(哥林多後書 9:7-8)
聖經中曾多次警告我們,不要試探上帝,這裡上帝卻自己叫我們試試祂,把所得的十分之一捐出來,看看祂會不會把福分從天上傾倒而下。「萬軍之耶和華說: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,使我家有糧,以此試試我,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,傾福與你們,甚至無處可容。」(瑪拉基書 3:10)
可別小看這十分之一,這比例說多不多,說少不少。對愛錢的人來說,絕對是心頭上的一塊肉,割下來會痛的。好比母親愛孩子,願意為孩子受分娩之痛。愛神的人,自然也願意為神受捐錢之痛。明明知道捐這十分之一會痛,但是為了神,卻依舊願意捐出來,這就證明你愛的是神,不是錢。愛神不愛錢的人,有福了,因為真正有辦法的是神,不是錢。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